国际小水电联合会“绿色小水电助力乡村振兴”工作委员会关于同意在渝设立联合办公室的函
2024-07-26 16:30
重庆市水利局:
你局关于商请在重庆市设立国际小水电联合会“绿色小水电助力乡村振兴”工作委员会(以下简称:工作委员会)联合办公室的来函收悉。经研究,现函复如下:
一、同意在渝设联合办公室,名称可为“绿色小水电助力乡村振兴”工作委员会联合办公室(重庆),联合办公室地点由你局自行确定。
二、联合办公室主要承接工作委员会重庆、四川、云南、贵州、西藏等西南5省的相关工作和联络协调,严格按照《国际小水电联合会“绿色小水电助力乡村振兴”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(试行)》开展工作,具体内容与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另行协商确定。
三、联合办公室不得再设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,可根据需要设置办公室主任1名,副主任若干名。
四、联合办公室不具备法人资格,财务工作纳入国际小水电联合会统一管理,不设账户,定期报账。
国际小水电联合会“绿色小水电助力乡村振兴”工作委员会
(国际小水电联合会代章)
2024年7月26日